关于10月15日调整省外来(返)三亚 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
根据综合研判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,从10月15日14时起,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:
一、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(山西运城、新疆、内蒙古、西藏、宁夏)旅居史的来(返)三亚人员,在抵达三亚机场、码头等关口实施“落地检”,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(集中隔离费用自理),其中第1、2、3、5、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管理期限自离开疫情风险地区之日开始计算,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。
二、对7日内有广东广州、黑龙江绥化、甘肃兰州、四川南充、陕西西安、上海、四川泸州、云南德宏、云南西双版纳、广东深圳、河南郑州、重庆、安徽阜阳、山西太原等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三亚人员,在入市关口实施“落地检”,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,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、社区(村)报备,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,实行“三天三检”(不含落地检)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。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,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(集中隔离费用自理)。
三、除上述区域外,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,在入市关口实施“落地检”,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。进入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(村)、酒店(宾馆)报备,落实“三天三检”。
四、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。。
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2年10月15日